金枪小霸王(行乞中)

顶礼那罗延、无上士那罗,
及辩才天女,随应歌胜利。

这是很普通的一天。

洪幸把小情人送去了剧组,对方临别前依依不舍的眼神演得很好,连双眼皮都在诉说着不想离开,要是演戏的时候也保持这种敬业的精神就好了。这个演员长相好脾气好,带出去很拿得出手,但也仅此而已,洪幸根本不动心。

洪幸不认识影视基地的路,不小心把车子开进了死胡同。他只能下车敲边上四合院的门,希望里面有剧组在拍戏这样工作人员能给他指条路。

开门的人打开门就急匆匆走开,这个剧组忙得很,没有一个人可以停下似乎被狗撵了的脚步,洪幸莫名其妙地在里面转悠了一圈也没找到一个闲人。

“哎?这个小朋友,”有人叫住了他,声音变调嘶哑得厉害,也许是得了重感冒,“你怎么进来的?”

洪幸回头看到的是一个非常“导演”的男人,从头到脚依次装备有太阳帽墨镜口罩围脖马甲工装裤大拖鞋,手里还提着。。。二锅头?

“我,我迷路了想来问路,但是这里没人睬我,我现在就走。”

“没事。”男人向他摆摆手,“我送你出去吧。”

洪幸心想这声音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但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他邀请男人当自己的向导,等他认识路了再开车把人送回来。男人似乎闲得很,非常爽快地答应了。

车子在男人的指导下七绕八绕终于绕回了正轨,洪幸就再原路返回送他回去。此时,腾格尔悠扬顿挫的声音从音响中徐徐传来,男人没忍住笑了起来,“你这个小朋友的听歌口味太像我们这个年代的人了。”

洪幸下意识看他,男人把墨镜摘了下来,抬眼对上他的目光,顾盼生姿光彩熠熠。

你有没有那么喜欢过一个人?喜欢到即使只看到他的眼睛就能确定他是那七十亿分之一。

洪幸一脚踩住刹车,激动得手脚发麻嘴唇都在哆嗦,全身的血液都要飞快地驰援即将跳出喉咙的脆弱心脏。

咚咚咚!

他在裤子上擦干了手汗,体内蓬勃的热量要把他的水分都蒸干了,兹兹地冒着短路的白烟,他的声音变形得和对方相比不遑多让,“江,江,江导?”

男人的眼睛笑起来显得眼形更长,微微弯钩的眼角都淌着笑意,向他伸出手,“幸会。”

“幸会幸会。”洪幸握住他的手晃了晃,激动得连珠炮式自我介绍,他很少这么失态,上一次还是在小时候他爸要把他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我叫洪幸是你的粉丝你的每一部电影我都看过我特别喜欢你我想给你打钱!”

江导微微一愣,笑得更开心了,“我可以给你签个名,打钱就不必了吧?”

洪幸在腾格尔的歌声中毫无形象地从屁股兜里掏出一支笔,但是找不到纸,嘴里反复念叨着,“啊,对,签名,签名签名。”

“我帮你签酒瓶上吧。”江导向洪幸伸出手,洪幸把笔放在他的手掌上,“你的洪是洪水的洪吧?幸是哪个幸?”

“是幸运的幸。”

“那可真是个好名字。”

最后洪幸拿着写上“祝洪幸小朋友一直幸运,来自江明彻。”的二锅头兴高采烈地回了家。

江明彻回到剧组,演员刚拍完一条才发现导演不见了。

影帝很恼火,“你干嘛去了?”

江明彻愉悦地哼着歌,“遇到了个蛮可爱的小粉丝,多和他说了一会儿话。”

“可爱?”影帝拿剧本砸他,“你操粉?”

江明彻拿剧本砸回去,影帝被砸到鼻梁骨疼得直到喷嚏。

“我有底线,不操粉。”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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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得好柴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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